Wednesday, November 15, 2006

“争取大专华文学会注册权利,还大专生结社自由”

背景

1971年大专法令通过之后,至今在全国17所国立大专只有马大和理大有华文学会,没有一所国立大专的华文学会成功注册。各大专的华文学会或华裔生理事会都是以非注册的形式办活动。

以非注册形式办了16年的博大华文学会在今年825日发出第一封信向博大校方争取校园学会的注册准则,并询问校方华文学会是否可成为注册组织。直至911日都没有收到任何回复,博华寄出第二封信及要求校方在918日前给于回复。

博华在914日前去博大学生事务处询问时取得校方的回信。信件内容只有申请注册的程序,并没有博华所要的学会注册准册。在询问副注册官 Pn.Noraihan 时,她表示之前博大副校长所说以单一语文和单一种族为基础的组织不能注册是从博大宪法条文P.U.106 Bahagian I 第五条所诠释出来的。之后到Lembaga Undang-undang获取博大宪法的同时,校方也声明任何的注册条件将依据博大宪法。

博华在926日发出第3封信要求学会注册准册及求证副注册官 Pn.Noraihan的言论,也在信中表示华文学会以发扬语文及中华文化为宗旨,不以种族和宗教来区分,希望校方可以给博华一个明确的答复博大华文学会是否可以注册。

博华在102日受到校方的信表示不允许设立单一种族及语文的学会。并表示此政策是依据高等教育部为了鼓励各族团结及种族交融而禁止设立种族及语文学会。信中也附上917日新海峡时报的一编报道。报道表示高教部不允许种族,文化和宗教团体,也表示将解散现有的此类组织。

除此之外,今年913日高等教育部长拿督慕斯达法也曾发表高教部不鼓励大专设立诸如华文学会等单一种族性的学会,并表示高教部的政策是不允许设立单一种族的学会。

争取的理由

1.世界人权宣言第20条及马来西亚国家宪法第101(c) 清楚阐明人人(人民)都享有结社自由。而“结社所指的便是思想意见相同的人结合成一个团体(辞海,813页)。组织华文学会也是人民的基本权利。

2.华文学会是以传承及发扬语文和文化为基础,只要对华文及中华文化有兴趣的大专生都可成为会员及参与活动,并没有推崇种族意识和破环种族团结。在一个多元种族及多元文化的国家,传承及发扬语文和文化更可以让各族能够互相了解与交融。

3.华文学会积极推崇中华文化,极力栽培着一批批拥有独立思考、批判精神、关心社会及服务社会的大专生。华文学会毕业的学长都在社会各个领域做出贡献。此外,华文学会活动一向来都受到社会人士的鼎力支持,各项活动都获得民间团体及媒体的支持与注目。其中包括热心人士的热心捐款,赞助;国会议员甚至部长的亲临主持开闭幕仪式。

4.基于其他国立和私立大专有华文学会及其他语言和文化学会的存在。拒绝成立新的学会是非常之不合理的。

现有注册的华文学会或其他语言和文化学会:

马大华文学会,理大华文学会,多媒体大学华文学会(甲),多媒体大学华文学会(赛),国能大学华文学会,拉曼学院华文学会,KLIUC华文学会,马来文学会,民族舞蹈学会等等。

目标

1.争取大专生结社自由

2.推动对于结社自由的醒觉意识